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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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市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7日,巡察组向团市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落实思想认识。团市委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担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当天即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团市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机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团市委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2次,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原则,把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仔细划分、逐条认领、牵头落实50个问题。

强化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程。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针对需要整改落实的十三大类50个问题,将整改责任分解到7个责任部室,制定了《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涵盖113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坚持把整改工作同推进团市委具体工作相结合,不仅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想办法,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共青团改革发展的过程,不断促进团市委各项工作再提升。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连云港共青团实际,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在十七届八次全委会上,集中传达了团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员固定学习日、党小组学习等形式,把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结合起来,进一步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选编》《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五四寄语》等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

2.关于“落实团省委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问题的整改。

推进基层建设“磐石工程”落地落实,重点突出园区、非公企业、新兴领域团的建设。依托党建带动,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推动我市党团建设配套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做好新时代的青年群众工作。

3.关于“围绕市委‘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百岗走百企”活动,指导县区积极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充分发挥青安岗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倡导文明行为,举办“文明照亮港城 安全守护成长——2020美好港城短视频征集大赛”,营造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大力弘扬爱国卫生的优良传统,充分发动团员青年深入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卫生大扫除活动。

4.关于“党组凝心聚力抓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制订《团市委书记室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召开书记室会前事先沟通酝酿。会上,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

5.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顾虑较大”问题的整改。

4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触及思想根源、触及问题本质、触及灵魂深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不回避、不掩饰。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固定学习日、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

6.关于“兼职副书记工作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充分调动兼职副书记积极性,广泛融入团市委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兼职副书记分别协管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青年宣传思想、青年创业领域工作。同时,机关各部门每月工作总结计划及时报送兼职副书记。

7.关于“三重一大 ”问题的整改。

制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会议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告,涉及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的书记室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报告并报送研究人选简要情况。规范做好“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确保决策过程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8.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问题的整改。

4月20日,党组领导班子就中心组学习存在问题进行谈心谈话,深入分析上一年度中心组学习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部署2020年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2020年团市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设置16个主题学习内容,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相关学习材料已整理归档。针对每次理论学习,规范做好集体学习笔记和个人笔记,严格控制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45分钟。

9.关于“青年干部理论知识掌握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应知应会学习,机关21名工作人员参加应知应会测试,平均成绩86.7分。建立支部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

10.关于“全市125家青年学习社活跃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深入推进“青年学习社”标准化、特色化、分众化、平台化、规模化的建设,发挥示范型“青年学习社”的作用,评选出20家市级示范型“青年学习社”,建设一条以消防“雷锋班”学习社、“雷锋车组”事迹陈列馆青年学习社、税务“蓝莲花”青年学习社、康达“生命科学”青年讲习所为实体阵地的行业风采青年学习社展示路线。依托“青年学习社”平台,在全市开展“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宣讲暨青年讲师团全市行活动。

11.关于“‘青年大学习’今年以来参学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

与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公安系统加强青年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加强青少年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的通知》,动员各行各业青年开展网上团课学习。通过公众号“连云港青年”,公布青年大学习每期参与人数、参与率等排名指标,进行学习情况通报,显著提升全市参学率。3月16日以来每期参学人数均突破10万人,获得团省委通报表扬。5月第二期参与率为56.10%,参与率排名居全省第六。

12.关于“2018年、2019年没有进行意识形态专题授课,机关没有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问题的整改。

制定意识形态专题授课学习计划,机关办公会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13.关于“对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缺少分析和把控”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0年团市委意识形态工作方案》《2020年团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签订《2020年度团市委意识形态责任书》。

14.关于“对青少年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依托青年讲师团、青年学习社等宣讲力量和学习载体,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5月起持续性开展“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宣讲暨青年讲师团全市行活动,讲好党的先进理论、讲好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讲好制度优势、讲好青年抗疫故事、讲好防疫知识,引领青年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

15.关于“网络阵地疏于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分管领导就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谈话在总结近年来团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共青团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开展全市团属微博账号的统计工作,规范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管理。

16.关于“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共青团工作总体布局,制定支部书记、支部班子、支部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体系,定期向领导班子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17.关于“‘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促进党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1月22日和4月22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

18.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1月22日和4月22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

19.关于“党务活动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依托“学习强国”平台,严格落实党员每日学习制度。每月10日和20日定期组织观看电教片并分享观后感,把理论学习与研讨、典型事迹演讲、观看电教片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4月26日和5月9日分别组织党员志愿者前往联动共建墟沟街道院前社区开展志愿活动,5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线上收看连云港电商发展大会暨首届5.18网络购物节的直播,5月起安排党员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路口执勤。

20.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完善党费收缴制度,按季度收缴党费并予以公示。及时提醒相关人员补缴关系转出时欠缴的党费。

21.关于“对团属青联、青商等组织中的非公企业党建、团建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目前青联换届工作已启动,处于委员摸排推荐阶段。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点》通知,推进青联、青商等组织中的非公企业党建、团建工作。

22.关于“党组研究人事工作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团市委共选拔任用干部4人次,新进人员2人次,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选任科级干部、晋升职级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选任方案和职数预审表,待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

2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部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工作,对所有在编人员档案整理审核,重点做好2名新进人员、4名提拔人员的档案审核。

24.关于“公务接待把关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完善《团市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人员谈心谈话4人次。

25.关于“违规转嫁餐费支出”问题的整改。

完善《团市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用餐标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公务用餐。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严格用餐审批制度,所有公务、商务接待用餐前均需填写《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公务接待报批单》,经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26.关于“违规取酬”问题的整改。

全部清退违规取酬,完善《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秩序。

27.关于“公务出差超行程安排”问题的整改。

制定完善《团市委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制度,出行前报备行程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和变通处理费用。

28.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清退超标准差旅费,制定完善《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

29.关于“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

清退2016年、2017年为单位职工家属办理旅游年卡费用。认真研究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工会相关费用规定。

30.关于“群团改革后,仍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问题的整改。

举办迎“五四”助力决战决胜座谈会,最美青年突击队、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青年代表交流发言。着力改进和转变工作方法,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施农村青年“新农菁英”培育计划,联合市农担公司赴海州区、灌南县开展调研,征求和听取广大青少年的意见。

31.关于“‘四不两直’调研活动不深入、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瞄准“青年发展规划落实”“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服务青年人才发展”“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等重点课题,制定专题调研方案。突出农村创业青年,赴海州区与回村任职大学生村官面对面沟通交流,赴灌南县调研孟兴庄镇大源米厂、新安镇双宇肉制品有限公司、百绿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赴赣榆区与电商创业青年、直播网红青年开展座谈交流,了解直播网红培育、直播产品来源等情况,并与赣榆农商行讨论研究“电商贷”金融服务,帮助电商青年解决大量订单的资金难题。

32.关于“与团县(区)委沟通较少、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实行团市委领导班子与团县区委的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帮助县区打破工作瓶颈,解决实际困难。团市委各部室与团县区委建立结对联系机制,指导县区制定工作计划、谋划活动方案,整合资源帮助县区工作取得实效,东海县、连云区在2019年度团省委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33.关于“习惯于联系、服务优秀青年、精英青年”问题的整改。

以青联、青志协换届为契机,加大对各族各界青年的吸纳。努力扩大共青团对新兴青年群体的吸引凝聚和有效覆盖,2019年新建社会组织团组织36家。

34.关于“青联工作‘重精英、轻草根’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青联换届工作已启动,现正处于新一届委员摸排推荐阶段。将按照省青联要求,来自基层和一线代表在委员会中的比例不低于75%;工人、农民、农民工等工农业和商业服务业一线劳动者的比例不低于15%。

35.关于“公务支出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团市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支出,在公务活动中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谈话2人次。

36.关于“出国(境)执行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规范机关人员护照管理,严格按照出入境审批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关于出国(境)相关规定,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37.关于“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认真研究2015年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制定《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财务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类问题不再犯。

38.关于“团员统计不实”问题的整改。

严把团员统计真实性,梳理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错误、团员编号被占用等情况,确保智慧团建系统一人一码,人码相符。严控团员发展增量,落实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合理分配团员发展指标10300人。

39.关于“举办活动重启动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对已启动的“百家社区志愿行”活动进行回头看,跟踪和宣传报道活动落实情况。

40.关于“部分干部提拔正科后存在职业倦怠、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落实“三项机制”,强化落实“三项机制”的主体责任,2020年提拔正科职2名,副科职1名,四级主任科员1名。用好《连云港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任前谈话,提高干部工作动力,杜绝对拟任岗位相互攀比行为。

41.关于“工作纪律松弛”问题的整改。

制定完善《团市委工作人员考勤和请休假制度》,机关办公会多次强调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重要性。

42.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完善《团市委公务用车申请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的审批流程。建立公务用车比价机制,坚持比价格、比服务,确保公务用车合法合规。

43.关于“现金管理有章不循”问题的整改。

已归还欠款,制定和完善《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制度,私人借款原则上不再批准。

44.关于“隐匿会议费支出”问题的整改。

制定《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会议费等费用开支标准,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45.关于“党组2016至2018年均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分管领导、各部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及时研究和掌握廉政建设工作动态。

46.关于“班子成员以业务工作交办代替谈心谈话、以教育代替日常监督”问题的整改。

完善机关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树好标杆、做好示范。注重了解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通过按月缴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固定学习日等内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47.关于“部分干部放松了严格要求”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工作方案》精神,团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查摆问题5个,逐个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在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对接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派驻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48.关于“荣誉评定等重点事项排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团市委规章管理制度,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对涉及荣誉评定、干部任用、行政支出、财务报销等重点事项严格排查,严格按照招标制度进行大额采购、活动策划等事项。

49.关于“财务内控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配齐财务室工作人员,实现出纳、总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办公室统筹管理,定期开展财务审核。

50.关于“荣誉评定缺乏必要的程序和监督”问题的整改。

完善荣誉评定推优选优机制,按照要求,严格评定标准和条件,规范评定程序,加强对评选过程的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各承办单位共同参与连云港市“最美青年突击队”“十大杰出青年”评选。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共青团事业高质发展凝聚青春智慧力量。

一是深化认识,持续抓好整改。团市委将继续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以巡察整改推进日常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注重制度建设、标本兼治,在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长效管理对策,不断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杜绝制度流于形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巡察整改“一阵风”。

三是压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时刻用“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标准要求和鞭策全体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

四是正风肃纪,强化督促检查。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定不移强“三性”、去“四化”。持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是统筹结合,推进成果转换。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共青团改革发展。要以团的引领力为牵引,持续深化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要以团的组织力为支撑,推动新时代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要以团的服务力为推动,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为完成连云港“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夺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胜利,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0826279;电子邮箱lygtswzzb@163.com。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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