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连云港市第十一届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办、文明办、团委、青联,市级机关团工委,各省市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团委,市各有关单位团委,各省部属驻连单位团组织,各有关青年社团: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决策部署,大力选树在我市“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连云港杰出青年的形象,引导、激励广大青年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贡献青春力量。市人才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市青联和市报业传媒集团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连云港市第十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举荐、宣传和表彰在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积极倡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全市青年奋发成才、开拓创新,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作出贡献。
二、评选时间
2018年4月30日前
三、参选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1973年4月1日至2000年4月1日出生)的连云港籍青年或在连工作满2年以上的外籍、外地青年均可参加评选;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造,弘扬新时期连云港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为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5.曾当选“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者,不再参评。
四、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市人才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市青联和市报业传媒集团等5家单位联合主办。
成立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连云港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成立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投票评选。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往届杰出青年、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担任。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分为人选推荐、候选人初选、候选人复选、候选人评选、表彰宣传等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人选推荐( 3月18日至4月1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及有关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在征求本单位党政部门和群众意见后,从本区域或本系统的实际出发,可向组委会推荐1名本区域或本系统的杰出青年代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优秀青年个人自荐,各界优秀青年自荐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
第二阶段:候选人初选(4月2日至 4月4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情况及推荐单位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初步确定40名候选人。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第三阶段:候选人复选( 4月8日至 4月12日)。组委会办公室将公布40名候选人事迹简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同时,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各界知名人士及历届“十杰青年”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20名正式候选人。
第四阶段:候选人评选(4月13日至4月19日)。组委会办公室将20名候选人名单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组织人员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组委会举办候选人答辩评审会。评委会成员听取候选人自我介绍和回答提问,在参考公示反馈意见、考察情况、网络投票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其余10名候选人获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第五阶段:表彰宣传(4月23日至5月4日)。公布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结果,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六、评选要求
1.要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扩大工作覆盖,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把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作为教育引导青年的重要途径,激发广大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
2.要严格人选推荐标准。要严格把握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注意征求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各地区、系统推报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
3.认真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为:
(1)《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一式2份,请贴好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工作单位意见栏中须注明候选人有无违纪违法情况,候选人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还须注明有无违反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违法情况。
(2)补充材料
标题字体使用三号黑体,正文字体使用四号仿宋,全文行距为24磅,A4纸打印,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材料字样,各文字材料中均须签名盖章。
①事迹详细材料:共2份,字数为3000字左右,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
②事迹简介(用于公示):共2份,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炼。
③个人简介:共2份,字数为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和社会荣誉。
(3)五寸正面彩色个人工作照两张,照片背面写好单位和姓名。
(4)候选人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提供书面证明。
(5)表格和相关材料可以登录“连云港共青团”网站公告栏下载,其中候选人汇总表不在文件附件中,需单独下载填写电子版上报,不用交纸质件。
(6)请将上述推荐表、事迹详细材料、事迹简介、个人简介和五寸正面彩色工作照等材料于4月1日前寄送组委会办公室(以邮戳为准),电子版材料(红底彩色证件照和工作照请务必用原尺寸保存)发送至评选活动指定邮箱,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同志事迹材料”,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徐 涛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市级机关东盐河集中办公区1号楼216室 市青联秘书处
邮编:222000;电话:85489065;邮箱:lygqlmsc@163.com
附件:1.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2.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详细材料样张
3.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简介样张
4.第十一届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个人简介样张
附件下载: /fileUpload/xw1101-20180320040432014.doc
市人才办 市文明办 团 市 委
市 青 联 市报业传媒集团
2018年3月19日


